質量監管
關于征集2025年塔城地區標準化項目獎勵的通告 (公開征集建議時間:2025年2月12日 至2025年3月20日)
索 引 號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1200000002 | 發布機構 | 公開日期 | 2025-02-12 | |
發文日期 | 2025-02-1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號 |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項目申報條件應符合《塔城地區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在塔城地區內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完成符合資助獎勵條件的標準化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有關部門(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均可提出申報。項目已獲得本地區行署部門其他資助獎勵或補貼的,不再重復資助獎勵。
二、申報項目
(一)標準項目:申報的標準項目必須是標準實施1年內,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項目,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正式發布或實施的標準制(修)訂項目,標準發布日期和實施日期有一個在此范圍內即可,以標準正式文本為準;
(二)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申報的項目必須是項目驗收1年內,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項目,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有關主管部門驗收或考核合格的國家、自治區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項目以證書驗收報告等批準文件為準;
(三)其他項目:符合《塔城地區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其他項目。
三、申請材料
(一)申請標準制修訂項目獎勵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塔城地區標準化資助獎勵申請表(附件);
2.標準發布機構同意立項和批準發布的文件或證明等(提供紅頭文件或國標委網站截圖信息);
3.標準項目特點及其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證明或說明,其中標準中涉及專利的,須提供專利證明;
4.標準審查評審會議的意見(組織單位蓋章或專家簽字版);
5.標準項目應提供標準文本,標準在相關門戶網站上發表的證明截圖或專業機構出具的查新報告等;
6.標準實施給本地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及相關資料;
7.承擔標準項目發生的經費明細;
8.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文件;
9.其他相關資質等證明資料;
10.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副本復印件或申請單位銀行賬號、開戶行信息銀行登記回單。
(二)申請其他項目獎勵應提交以下材料
1.塔城地區標準化資助獎勵申請表(附件);
2.標準化項目確認文件或證書、證明等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類項目需提交項目批準文件,專家組驗收報告、項目驗收通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該項目的實施能給本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及相關資料;
4.其他相關資質等證明材料;
5.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副本復印件或申請單位銀行賬號、開戶行信息銀行登記回單。
(三)申報材料的有關說明
1.以上申請材料務必加蓋本單位公章,多頁材料除第一頁加蓋公章外,并請加蓋騎縫章,其中經費明細務必加蓋財務專用章;
2.提供基本戶開戶賬號或其他銀行賬號務必準確,如若賬戶錯誤造成資金無法到賬,后果自負;
3.以上材料提報時請使用拉桿夾按照順序整理成冊。
四、其他要求
1.申報時間:申報截至時間為2025年3月20日,逾期未申報的視同放棄。
2.請各相關單位開展宣傳動員,確保本行業、本區域相關單位了解塔城地區標準化資助獎勵政策,積極參與申報。并對本行業、本區域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必要的初審,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支持優秀項目爭取獎勵。
3.所有申報材料電子版掃描成一個PDF文件,名稱命名為:塔城地區標準化獎勵申請+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待電子版審核通過后將紙質版(一份)加蓋公章報送至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計量科(塔城市光明路39號)。
聯系人:鄭雪梅 ?聯系電話:0901-6233927
郵 箱:46918313@qq.com
附件:塔城地區標準化資助獎勵申請表 202502121243430747.docx
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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