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伊犁州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第109號建議的答復函
任黎星等3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探索和完善職業教育師資引進退出機制的建議》收悉,經轉地區教育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立和完善職業院校師資引進退出機制方面。根據自治區《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業學校機構編制管理辦法>的通知》(新機編辦〔2012〕22號)和《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業院校專業課兼職教師管理辦法>的通知》(新教規〔2021〕3號)要求,“職業學校事業編制核定以標準學生數為基準,根據標準學生數分段情況及專業(學科)特點綜合科學核定”,包括沙灣市鞍沙職教城在內的職業學校可依此科學設置崗位,按照編制管理權限和程序審批。
二、關于開展教師合力分流工作方面。全地區每年在縣域內都對師資力量進行科學統籌、合理調配,確保各級各類學校師資力量有保障。
三、關于職業教育師資力量方面。地區職業院校的師資每年通過定向免費師范生、事業單位招考、引進自主聘任兼職教師等途徑,對師資力量進行補充。
四、關于各級政府確保教育費附加、生均公用經費的落實方面。目前,以政府為主的教育費附加、生均公用經費投入已形成穩定機制,根據《國務院關于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制度的通知》(國發〔2010〕35號)和自治區《關于提高自治區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的通知》(新財教〔2019〕96號)文件精神,地區及時撥付資金用于職業教育發展。
五、關于校企合作發展方面。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8〕1號)精神,地區鼓勵職業院校開展校企合作,自主聘任兼職教師等辦法,加強職業院校師資隊伍建設,特別是“雙師型”隊伍建設會更加趨于完善,校企合作已初見成效。
感謝你們對職業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8日
聯系單位:塔城地區教育局
主管領導:史* 職務:副局長
聯系電話:0901—6239785
承 辦 人:邱* 職務:教育綜合科(職業教育)負責人
聯系電話:1809930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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