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第十五項任務整改情況公示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國土資源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有關規定,2013年以來,在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內,新立或延續礦權1021宗。其中,采礦權新立8宗、延續43宗;探礦權新立70宗、延續900宗。這些礦權項目多數已開發建設,致使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面積達到17.68平方公里”問題,塔城地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安排地區自然資源局、裕民縣、托里縣黨委、政府按照整改措施逐條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國土資源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有關規定,2013年以來,在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內,新立或延續礦權1021宗。其中,采礦權新立8宗、延續43宗;探礦權新立70宗、延續900宗。這些礦權項目多數已開發建設,致使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面積達到17.68平方公里
二、整改目標:依法加強監管,嚴禁在各類自然保護區新立礦業權,嚴厲打擊非法勘查開采行為;2019年底前,完成29個自然保護區內被破壞的17.68平方公里的生態治理恢復;2020年底前,完成自然保護區內違規新立、延續的1021宗礦業權清理和注銷任務。
三、整改責任單位:地區自然資源局、裕民縣、托里縣黨委、政府
四、整改完成情況:
一是已過有效期,但未提交延續申請的5個探礦權((國家項目)新疆裕民縣巴爾魯克山一帶金多金屬礦預查(Ⅱ區)、(國家項目)新疆裕民縣巴爾魯克山一帶金多金屬礦預查(Ⅲ區)、(國家項目)新疆裕民縣巴爾魯克山一帶金多金屬礦預查(Ⅳ區)、(國家項目)新疆裕民縣巴爾魯克山一帶金多金屬礦預查(也根喀臘薩依)、新疆裕民縣塔斯提地區金礦普查)已納入自行廢止名單向社會公示,依法配合國土資源廳辦理注銷手續。根據裕民縣人民政府《巴爾魯克自然保護區內礦權治理恢復方案認證會》要求,以上5個探礦權地表已有植被覆蓋,為避免二次破壞,實施自然恢復。按照地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縣(市)初驗、地區復驗的方式進行驗收達到銷號標準。
二是對4個已過有效期,但在有效期屆滿前提交延續申請的探礦權(新疆托里縣塔斯特一帶金礦詳查、新疆裕民縣巴爾勒克銅金礦勘探、新疆裕民縣薩熱朔克銅金礦詳查、新疆裕民縣蘇尢河HS-20號鉬多金屬礦勘探),下達注銷告知書,依法配合國土資源廳辦理注銷手續。其中,新疆裕民縣蘇尢河HS-20號鉬多金屬礦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縮減原勘查區50%面積,扣除保護區重疊面積,申辦了新的勘查許可證。根據裕民縣人民政府《巴爾魯克自然保護區內礦權治理恢復方案認證會》、托里縣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9日政府縣長辦公會議紀要》要求,為避免二次破壞,對以上探礦權實施自然恢復。按照地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縣(市)初驗、地區復驗的方式進行驗收達到銷號標準。
三是對在有效期內的1個探礦權(裕民縣鐵熱克特烏增鐵礦勘探權),已申請扣除與保護區重疊部分,林業部門已出具該探礦權退出保護區范圍的證明,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已下發了新的勘查許可證。對重疊部分制定恢復治理方案,實施生態恢復,按照地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縣(市)初驗、地區復驗的方式進行驗收達到銷號標準。
四是國家環保部西北督察局反饋意見:“國土部門違反《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要求,違規延續裕民縣加曼鐵列克得銅礦勘探權”。經核實裕民縣加曼鐵列克得銅礦勘探權不在巴爾魯克山自然保護區內。
五是采礦權方面,對在有效期內的采礦權裕民縣白布謝阿克塔斯建筑用石灰石礦(2009年11月24日市場出讓,2018年11月19日到期)。按照自治區“四個一律不批”(不予新立、延續、變更、轉讓)要求,已下達責令停產通知書和注銷告知書。制定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實施生態恢復。按照地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縣(市)初驗、地區復驗的方式進行驗收,達到銷號標準。
公示時間:2020年5月15日-5月21日,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聯系人:麥* 聯系電話:18609016339
塔城地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
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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