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區失業補助金申領指南
一、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是什么?具體標準是什么?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印發《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等問題的通知》(新人社發〔2020〕19號),2020年1月至12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按繳費時間長短對保障水平作了區分,對參保繳費滿1年的,按2020年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計發;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2020年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計發。
領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領取期限為6個月,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附件1:2020年自治區失業補助金標準
二、具體如何申領失業補助金?
線上申領渠道及流程:全區實行統一的失業補助金手機APP申領。
申請人可登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大廳(截圖)手機下載安裝“新疆智慧人社APP”或掃二維碼(截圖)→進入認證注冊→進入業務辦理(根據系統指引申領失業補助金)
線下申領渠道及流程:
失業人員可憑社保卡或身份證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待遇,無需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材料。
經辦機構:塔城地區社會保險中心
聯系地址:塔城市建設街10號
聯系電話:0901-6231285
附件2:2020年自治區失業補助金標準
附件2:2020年自治區失業補助金標準.docx
附件1:2020年自治區失業補助金標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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