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工資和職級晉升何去何從
來信人: | 王** | 來信日期: | 2016-05-09 |
編號: | 20160509002 | ||
來信內容: |
我是1994年參加工作,2005年沙灣縣鄉鎮社保所成立時從教師崗位調到社保所,身份也從專業技術崗位轉為事業管理崗位,始終拿的是管理崗位9級工資,和剛上班的人員工資相差無幾,工資真是少的可憐。現在專業技術崗位只要條件符合,就可以晉升職稱,工資也跟著漲上去了;公務員也已經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工資制度改革?,F在就是我們這些事業管理編制的人員,似乎成了被人遺忘的角落,晉升職級遙遙無期,漲工資每次都是最少的,和其他相同工作年限的人工資差別越來越大,心理確實有些不平衡,工作量比別人一點不少,為什么漲工資就比別人少。確實嚴重地影響了我們在基層管理崗位的負責人的積極性。我只想問一下對于我們這些在基層事業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在晉升職級和工資方面上面是否有考慮,如何改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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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進度: | 已辦結 | 辦理時間: | 2016-05-10 |
答復單位: | 行署辦公室 | ||
答復內容: |
一、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發〔2015〕47號)和《關于印發<塔城地區縣以下機關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塔地人社字〔2015〕349號)文件精神,此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實施范圍為縣(市)和鄉(鎮、街道)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機關和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在編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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