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內容: |
沙灣縣桃園三期南區多層自2004年7月交工以來至今已有一年半了,可是天然氣一直不通,到物業詢問多次,物業也一直不置可否,沒有任何明確的答復。而且當時還收了戶將近兩千元的入戶費,不是入戶費早都取消了嗎?這些問題也不知道找那些部門反映。更可惡的是,在沙灣縣轄區內其他小區水費都沒有漲價的情況下,三期物業水費卻漲價, 詢問收水費的業務人員,也沒有合理的解釋,索要相關的文件也拿不出來,我們迫于需要正常的生活所需,也只得忍氣吞聲,默默交了。這i也就罷了,物業明確貼出通知,不交物業費就不給買水,這樣脅迫是違法違規的嗎?物業費不是預交最多只能半年嗎?這里當時交房是說必須預交一年,沒辦法就交了,現在又以不給買水脅迫也必須預交一年。如果物業的服務能正常,物業費大家誰也不會拖欠,可是三期物業不說別的,就單單打掃衛生都不能按時,樓道里基本上八個多月都沒人打掃一次,小區里的雪更是到處都沒有打掃,有的路面被車一壓,結了厚厚的冰,就這樣的物業還收物業費真的是沒有道理。動不動在各個樓道里貼些通知一類的東西,都是些什么......物業概不負責這樣的句子,讓業主的感覺是:物業除了收費什么責任都不負。這些事我們作為業主也不知道該找什么部門 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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