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區第一高級中學交通問題
來信人: | 王** | 來信日期: | 2013-12-24 |
編號: | 20131224006 | ||
來信內容: |
專員: 您好!我想反映個問題。塔城地區第一高級中學上學、放學總是會造成交通擁堵,學生道路交通只是匱乏,視車無物。我們等候他們通過了,竟然都站在路邊聊天、打出租。根本不理視身邊是否有車。現在生活條件好,有的私家車就隨意停在路邊接孩子,隨意掉頭。還有在塔裕路及文琴路的紅綠燈,這些高中學生根本不理會紅燈還是綠燈,自行車、電動車隨意穿行。所以我建議。 第一,地區一高附近300米禁止停放任何機動車輛。 第二,禁止出租車在地區一高大門口調轉。 第三,加強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第四,設立警示標牌,提醒社會車輛減速慢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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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進度: | 已辦結 | 辦理時間: | 2013-12-24 |
答復單位: | 行署辦公室 | ||
答復內容: |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法律沒有規定在學校附近不得停放機動車。 2、交警所做的一切執勤執法活動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執行。 3、加大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僅僅是交警一家的工作,建議學校在日常教育和管理中加大學生的安全教育。 4、交警部門在全市每個中小學都設有:前方學校,減速慢行的標志,并在每個學校都設有護學崗護送學生上下學。 (回復單位:塔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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